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(项目名称)招标公告
(项目编号: EP-YQGC2025007 )
本招标项目 宿州市现代农业园中央厨房项目 (项目名称)已由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以 项目代码:2412-341302-04-01-689508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 宿州埇兴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,招标人为 宿州埇兴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,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% 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1建设地点: 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园内,西至灰古镇秦圩村,北至北三环路 。
2.2建设规模: 本项目本次招标范围总投资约2亿元,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,项目占地96.04亩,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266.57平方米,建设内容包括冷库厂房、综合楼、门卫、变电所、污水泵房、装饰装修、配套道路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暖通、绿化、景观等公用工程以及购置安装相关设备等。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、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。后续若项目相关条件变化,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调整实施计划及内容。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。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,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,同时也不得以“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”为由要求赔偿损失,具体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。
2.3项目合作期: 项目合作期限暂定4年,建设期1年,运营期3年。
2.4招标范围: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+EPC+O模式实施。由招标人宿州埇兴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选择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单位。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(包括附件运营公司股东协议、运营公司章程),约定合作的基本事宜。招标人与中标社会投资人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(包括公司股东协议、公司章程)出资成立运营公司。运营公司成立后,招标人与运营公司、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。中标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投资、勘察设计、建设、运营移交;运营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投资、运营、移交 。
2.5标段划分: 不分标段 。
2.6质量标准: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设计标准,满足招标人要求。工程建设质量: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。运营质量: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。
2.7招标控制价: 勘察设计费(费率)1.5%(计算基数:经备案的控制价,即未经下浮的控制价);建安工程费(费率)100%(计算基数:经备案的控制价即未经下浮的控制价);年化投资回报率(费率)5.00%(计算基数:投资款到位金额) 。
2.8其 他: / 。
中央厨房的基本概念:
中央厨房就是食材加工中心,又称中心厨房、二代厨房,是商业厨房的升级生产空间,是将菜品统一加工好,产品以配送的形式用冷藏车发到所有分店,集中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。